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标准
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,净资产60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电力工程师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具有不少于30人的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电力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;
(五)具有不少于2人的电力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;
(六)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,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;
(七)具有《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、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、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、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;
(八)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,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师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;
(九)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;
(十)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。 |